美國大學申請ED錄取,能不去嗎?
時間:2021-10-20
來源:如意媽
作者:如意媽
由于這種綁定關系,申請時只能選擇一所大學ED申請。選擇ED申請能給申請人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。ED發榜時間一般在12月中旬,此時收到ED的錄取就意味著比一般人早四個月結束申請季,提前解放的感覺不要太爽!
同時,因為有綁定協議的存在,相當于對這所大學表了非他不嫁的忠心。那么大學在錄取時自然會有所考慮,所以ED在所有各個申請批次里錄取率是最高的。當然,ED被錄取的機會并沒有錄取率數字看起來的那么高,我曾經寫過一篇,剖析給大家看ED的高錄取率究竟是怎么來的。詳見:不要被ED的高錄取率給騙了!
但不管怎么說,ED是個誘人的甜果,有些中介機構更是把ED描繪成通往名校的捷徑。家長和學生禁不住誘惑,腦袋一熱就決定ED了。
有人錄取之后高興一分鐘就開始后悔:哎呀成績不如我的同學錄取學校都比這所強,讓我RD繼續再戰一定會有更加光鮮的成果;哎呀這所學校我原先不了解,現在發現一點也不喜歡啊!
如今這全球混申的形勢之下,更委屈的人出現了!那邊美國大學的ED錄取了,這邊英國的牛津或劍橋offer也到了!兩邊一比,心下覺得還是牛劍更香。心里的落差實在難以抹平,于是就動心思了,干脆ED毀約吧!反正去了英國,都不去美國了,你美國大學總約束不了我了吧?
這是卡耐基梅隆大學的ED協議為例,說的非常明白,一旦ED錄取就必須撤銷其他任何國家任何大學的申請。

這是芝加哥大學的,同樣的描述:

在埃默里大學、波士頓大學、塔夫茨大學等大學的ED協議里,我都看到了同樣的描述。證明大學對ED的綁定約定就是錄了就必須來,而不論最終你打算去哪里。
除非因為你原本申請的助學金沒能百分百的得到滿足,那么ED綁定不成立。或是學生遭遇重大家庭變故,造成經濟困難,無力支付學費,這種情況和大學協商解除ED約定一般也是可能實現的。
除此之外,“不想去了”、“我要去其他國家了”,這些都不是毀約的理由。當然,你也會看到有很多其他學校的ED協議上并沒有專門提及其他國家,比如像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這樣的:

其實所謂的ED綁定協議不過是個君子協定,并沒有法律效應。有人真的違約,大學也沒法把人告上法庭或是索賠啥的。
簽約的前提是認定簽約人是誠實守信之人,如果真遇上不能信守承諾非要毀約的,別說是改去其他國家,就是還留在美國,大學也不見得能把他怎么樣。
大學所能做的,無非是:一、通知所在高中,不要替違約人向其他大學送成績;二、通知其他大學招生官,不要錄取這個違約之人(大學招生官通常有自己的協會、聯盟,彼此都互有聯系);三、把違約人所在高中打入黑名單,今后錄取中不予考慮。
這里第一條對美國境外的高中生沒威懾;第二條對毀約改去其他國家的申請人也發揮不了作用;只剩下第三條,只是學弟學妹要遭殃,而違約人本人除了受良心譴責之外也沒有其他后果。所以具體還需要根據自己事情情況,合理選擇。
